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违约金、赔偿损失、返还补偿金及继续履行义务,具体金额需结合协议约定、实际损失、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,法院对过高违约金可酌情调整。
违约金判定标准
法律依据: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三条,违约金以协议约定为准,但若约定过高或过低,法院可基于实际损失、合同履行情况、过错程度等调整。
司法实践中的调整因素:
补偿金与违约金比例:如补偿金过低(如月付3770元),法院可能大幅降低原定300万元违约金至4.5万元。
过错程度:若双方均有过错(如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补偿金),违约金可能部分免除。
实际损失举证:用人单位未证明损失时,违约金可能从50万元降至15万元。
劳动者竞业收入:若竞业收入远高于违约金,法院可能维持原约定。
其他赔偿责任
赔偿损失:需用人单位证明实际损失,但实践中因举证困难较少支持。
返还补偿金:协议明确约定或劳动者未履约时,法院通常支持返还。
继续履行义务:即使支付违约金,竞业限制期未满仍需继续履行。
特殊情形处理
协议无效情形:未支付补偿金、全员无差别签署或期限超2年,协议可能无效。
配偶或关联方违约:隐蔽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违约,需综合证据判断。